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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ACG 2009 本地同人組織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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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ACG 2009 本地同人組織安排

致本地同人組織:
大會最後決定繼續設本地同人誌攤位。
1,如往年一樣,先付200元按金,結束後可取回200元按金及300元車馬費,合共500元;
2,同人組織必須是澳門同人組織,必須售賣或展示自家制作的產品或書藉;若發現售賣香港、國內等同人誌、產品或量販物品,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和沒收所繳按金;
3,同人組織報名參展後,必須在展覽前提交售賣貨品樣本或相片以供大會核實是否原創作品;
4,今年的展位是一個標準展位(3x3米)容納兩個同人社團;標準展位內設基本設施;
5,報名可致電28701328,方小姐。
6,截止日期為2009-6-30。

另外,為鼓勵本地同人組織的創作。
1,大會提供實體店──動漫基地(觀音堂旁),免費為大家寄賣同人誌(不收租金及佣金),但祇限書藉及本地出版的同人誌。
2,詳情可致電28701328,方小姐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(大石英二)
各會員請不要作過於偏離的發言
也自重請不要作無根據的憶測以及帶有人生攻擊的發言
如有其它問題請自行聯絡主辦方證實
希望各位合作。
抱歉借用了這樓來說,請見諒


[ 本帖最後由 大石英二 於 2009-6-23 01:14 PM 編輯 ]
官方部落格: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miacexpo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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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澳同人不看也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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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Eclair.Anye 於 2009-6-16 12:25 AM 發表
港澳同人不看也罷
不尊重人者亦不獲別人尊重。
官方部落格: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miacexpo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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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Eclair.Anye 於 2009-6-15 04:25 發表
港澳同人不看也罷
我認為閣下你這句的確有點過份...
10月~白骸新刊準備~
http://blog.yam.com/anycity02
吾命騎士大推~~~~(轉圈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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擺攤時間的安排是怎樣?
也是要擺足四天夠鐘才能收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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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人組織必須是澳門同人組織,必須售賣或展示自家制作的產品或書藉;若發現售賣香港、國內等同人誌、產品或量販物品,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和沒收所繳按金;
同人組織報名參展後,必須在展覽前提交售賣貨品樣本或相片以供大會核實是否原創作品;

都是很好的出發點~鼓勵本地原創
不過,這條例適用在參展商嗎??
如果主參展商都賣翻印書,那是什麼雙重標準??

要參加的同人創作者們
請先考慮上列問題才決定要不要參加.....
還有記得參考上次的參加反應www

借一點位置
方小姐,拜託你轉告一下,如果是你自己負責的話,就請你不要再做

拜託你們不要打電話給cosplayer通知有比賽,有活動
參加活動是個人自由,想參加的人自然會知道活動詳細
別再打電話來說"7月有活動有比賽"
但除此以外卻沒有提供任何資訊
還有今次的入場安排
希望你們會吸收到上次的經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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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愚昧,想知道你們會如何判斷
[同人誌或精品是來自香港或內地的]?

同人誌可沒有身份證喔
襟章也不會告訴你"我是香港人畫出來的"

如果我寄賣香港朋友的本子,在條例而言是不行的,是要沒收的
不過我是澳門組織耶~混了一本入去,你會知道嗎?從哪裡可知道?
你肯定查到??


如果因為本子是來自外地而不予發售
那是扼殺了自由創作的權利
也有違"同人"的本意
主辦單位代表人剛剛字正嚴詞地說"不尊重人者亦不獲別人尊重"
如果從這條例來看,我覺得你們也沒有尊重同人和創作者

其實未聽過有同人場次不給賣外地的東西.......
一般去得外地參展的話,實力都不會說差
[如果香港和內地那些相隔兩三個小時的距離,當然可能有例外~XD]
但起碼先有一份自信啦

貴活動以我所知是第一次,真係失敬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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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豆豆趴趴貓 於 2009-6-16 11:27 AM 發表
擺攤時間的安排是怎樣?
也是要擺足四天夠鐘才能收攤?
要聯絡方小姐才知道。
電話:28701328
手提:66997307
官方部落格: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miacexpo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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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阿悠 於 2009-6-16 03:34 PM 發表
同人組織必須是澳門同人組織,必須售賣或展示自家制作的產品或書藉;若發現售賣香港、國內等同人誌、產品或量販物品,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和沒收所繳按金;
同人組織報名參展後,必須在展覽前提交售賣貨品樣本或相片以供大會核實 ...
你的問題也很長,嘗試回答你。
1,同人組織必須是澳門同人組織,必須售賣或展示自家制作的產品或書藉;若發現售賣香港、國內等同人誌、產品或量販物品,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和沒收所繳按金;
同人組織報名參展後,必須在展覽前提交售賣貨品樣本或相片以供大會核實是否原創作品;
這條條例不適用於參展商,即香港和內地的同人誌組織可按自己意願賣甚麼?當然是關於acg及沒有違法的東西啦!

2,去年的問題,再加上收到你們的意見書後,經已慎重考慮和改善,期待這次會有更好的效果;

3,這次還是方小姐負責;

4,請問是否電話通知關於比賽事宜而沒有詳細資料呢?我會代為通知她;

5,謝謝你的意見!
官方部落格: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miacexpo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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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阿悠 於 2009-6-16 03:48 PM 發表
本人愚昧,想知道你們會如何判斷
[同人誌或精品是來自香港或內地的]?

同人誌可沒有身份證喔
襟章也不會告訴你"我是香港人畫出來的"

如果我寄賣香港朋友的本子,在條例而言是不行的,是要沒收的
不過我是澳門組織耶~混 ...
繼續回答:
1,禁售其他地區同人誌祇限於免費並受資助的攤位;
2,至於如何判斷是否本地原創,的而且確很難判斷,但以最高誠信為原則。
3,首先是不會沒收混例的貨,是沒收按金和需要離場。另外,的而且確,未必查到,但以最高誠信為原則。
4,本地同人組織獲免費攤位和車馬費是本地同人組織的福利,並不是扼殺其他地方同人組織的權利。
5,由於香港和內地的同人組織已全額付費參展了,所以這次是有其他地方的同人組織的作品。

建議:
1,其他地方的同人組織可聯絡有參展的外地組織寄售;
2,若不知道那些組織有參與,可到現場聯絡那些外地同人組織,我想他們也不會拒人於千里吧;
3,本地同人組織參展時,在攤位中需持有本地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。

希望能夠解答你的疑問!
謝謝你的提問。
官方部落格: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miacexpo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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